各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各管理部:
根据2008年10月30日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08〕207号)的规定,自2008年10月30日起,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72
|
0.72
|
上年结转
|
3.15
|
2.88
|
二、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