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
为进一步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单位住房补贴管理,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补贴政策相衔接,结合北京住房补贴管理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6〕164号)的有关规定,在北京市缴存职工住房补贴的在京中央和国家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愿选择办理集中销户或仍按目前方式管理住房补贴(具体销户流程见附件)。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单位仍按目前方式管理住房补贴,相关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在京中央和国家单位住房补贴集中销户流程》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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