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各管理部、各受托银行:
现将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6]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6]2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6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28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8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请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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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72
| 0.72
|
上年结转
| 1.71
| 1.71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14
| 4.14
|
五年以上
| 4.59
| 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