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操作规范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范
根据《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现就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操作规范如下:
一、突发事件认定的范围:
(一)重大疾病
1.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 恶性肿瘤;
3. 再生障碍性贫血;
4. 慢性重型肝炎;
5.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 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 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 主动脉手术;
10. 其他重大疾病。
(二)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
二、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属职工配偶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属职工或配偶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五)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一)至(四)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1.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 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3. 其他重大疾病在提供上两项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1)提取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其他重大疾病,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2)提取申请人或配偶的直系血亲发生其他重大疾病,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和职工家庭突发事件当事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以上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六)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一)至(四)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1. 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 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3. 家庭收入证明。
三、提取额度
(一)因重大疾病1-9项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二)因重大疾病第10项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三)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根据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在扣除各项保险赔付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四、提取方式
因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采用部分提取方式,提取时由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职工可凭借《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按月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人民币10元。
五、提取程序
(一)因职工家庭遇到突发事件,职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管理部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确定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二)符合提取条件的:
1. 核实系统内提取人的个人信息;
2. 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确定提取额;
3. 报管理部主任审批。
4. 管理部主任签署同意后,接柜人员按照业务操作规范在公积金“部分提取”中选择“其他”进行操作。
(三)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经审核后由管理部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中心有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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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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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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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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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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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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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负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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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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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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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单位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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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附件: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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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意见
| 经办人: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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