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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7-30 08:00:02 无忧保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处室:

现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管委会确定的计划指标,在行政法规制定、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创新贷款品种、防范风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全国房改及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称号。

一、2005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

(一)覆盖范围情况:截至2005年12月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铁路分中心)当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30万人,全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350.96万人,按照经统计局确认的口径计算,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93%。

(二)归集、支取情况:当年新归集住房公积金203.75亿元,完成全年归集165亿元计划的123.48%,支取108.97亿元,净增94.78亿元,完成全年75亿元净增计划的126.37%;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85.51亿元,支取395.32亿元,余额490.19亿元。

(三)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当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725笔(含政策性贴息),金额126.08亿元,完成全年发放100亿元计划的126.08%,其中发放危旧房改造个人贷款1,028笔,金额1.52亿元,政策性贴息1,726笔,贴息额度5.01亿元;收回贷款70.42亿元,净增50.65亿元,完成全年51亿元净增计划的99.31%。

截至2005年12月底,北京地区累计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282,191笔,发放金额575.82亿元,其中政策性贴息8,017笔,贴息额度22.25亿元。累计回收个人贷款197.03亿元,余额356.54亿元,个人贷款逾期2,759笔,金额0.0771亿元,占贷款余额的0.0216%。

(四)购买国债及项目贷款情况:截至2005年12月底,北京地区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国债余额14.19亿元。剩余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6笔,余额2.80亿元,较2004年减少2.13亿元。

其他住房资金:

截至2005年12月底,管理中心当年归集其它住房资金38.90亿元,完成计划155.60%。支取27.78亿元,余额113.16亿元,与2004年底相比净增11.12亿元。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各项业务发展

2005年,管委会在设立资金监督小组和权益保障小组的基础上,新组建了政策研究小组,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理论研究。全体委员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三个专门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通过检查、听取汇报、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中心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开展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领会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内涵,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心党委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特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的思想境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网站上开通《党建在线》栏目,设置支部生活、政策规定、留言板等十个板块,加强了与基层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纽带性学习交流;在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评比工作中体现了中心的工作特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完成北京行政规章制定工作。

根据2003年对国家做出的2005年统一政策的承诺,中心积极推进《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制定和审议通过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大力支持下,2005年12月30日《若干规定》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实施。《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北京地区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统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大幅度提高覆盖率。

中心与市统计局部门核对统计口径,摸清了北京地区应建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情况,对住房公积金帐户进行集中清理,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催建工作。延庆县、密云县住房公积金建立工作实现突破,北京地区远郊区县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新增职工30万人,实现了归集覆盖率超过92%的目标(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在98%以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北京铁路分中心的覆盖率达到100%,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覆盖率超过96%);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全面推行开户行汇缴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理放宽了支取条件,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工作,2005年当年办结职工投诉625件,涉及职工199,968人,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1.23亿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1,377件,完成1,214件,涉及职工20余万人,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1.35亿元,较好的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四)创新贷款品种,提高贷款服务水平。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自由还款方式,还款人可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每月自行确定还款金额,体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性化管理;进一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保证借款人在十个工作日左右完成贷款,提高了办理效率,加快了贷款办理速度;结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展情况,研究修订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开通住房公积金特服号96155,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短信服务投入运行,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效率。

(五)加大风险控制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针对包括欺诈在内的新问题,中心从思想认识、贷款流程和监管制度上分析问题原因,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贷款程序,加大贷款工作的监察力度。

严格公积金贷款中介服务管理,对中介经办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完善受托银行合作协议,加大对经办银行业务考核,制订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经办银行手续费及奖励资金考核办法》,督促经办银行履行职责。

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履行对国家的承诺,全力回收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截至2005年12月底,项目贷款余额6笔,金额2.80亿元,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时相比,余额减少39.70亿元。

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停止购买国债,加大对已购买国债的监控力度,采取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六)积极服务市政府重点工作。

与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完成了200多个单位住房公积金核定及汇缴工作,推动了纳入规范收入管理工作;确定了新的标准租私房补贴发放流程,规范了补贴发放单据及所需的审核材料,保证了标准租私房补贴的顺利发放。截至2005年12月底,累计向5,472户发放标准租私房补贴2,176万元;协助市廉租中心开发了新的信息软件系统,实现了全市廉租户信息联网,通过每月核对廉租户信息,保证廉租补贴准确发放。截至2005年12月底,累计向3,651户廉租住房家庭发放补贴3,333万元。

(七)进一步规范其他住房资金管理。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分账到户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与市建委研究代管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方案,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并对承办银行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城八区管理部已经开始办理有关业务;积极与市、区两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回收其他住房资金项目贷款,同时要求借款单位提供有效担保或提供抵押资产,降低贷款风险。截至2005年12月底,项目贷款余额60.18亿元,较2004年底净减2.38亿元。

(八)加强前瞻性研究,增强理论储备。

完成住房公积金逆抵押贷款课题研究及评审,制定了操作方案;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预警系统研究,分析个人贷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质量,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管理;为发展北京市政策性房屋租赁市场,研究起草了《政策性租赁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启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和《居民收入变化与贷款需求变化关联分析》等课题研究。

(九)全面升级软件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实施,实现了全系统数据实时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了数据整合能力,提升了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变化,加强数据综合分析,提升了统计分析的质量。实施oa系统,中心机关、分中心及各管理部实现网络办公;推出移动办公系统,为开展上门服务打下基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升级管理信息系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确定了“中心主体、银行前台、中心核算、银行结算”的管理模式,确立了管理的主体地位;进行了全系统网络信息系统招标工作,为全系统网络信息系统的进一步升级打下基础。

(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管委会决议、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等重要文件材料和业务数据,每半年会同其他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实地检查;接受管委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全面监督;市审计局对中心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以及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和结息对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强宣传工作。

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以首都金博会为契机,通过设立独立展台,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自由还款方式的宣传;开展住房公积金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编制《百姓百问住房公积金》等宣传材料,全面宣传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与电视台合作,在《今日话题》等热点栏目进行住房公积金建立范围的专题宣传,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通过网站与职工开展互动,解答政策咨询,受理职工投诉,截至2005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网站浏览人数达105.60万人次,回复职工留言14,567条,起到了窗口作用。

(十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和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业务稳步推进。

2005年担保中心大力加强基础建设,推出了二手房商业贷款全程担保业务,资产管理质量显著提高,加强了资产管理的专业化管理研究,对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截至2005年12月底,担保中心共完成担保业务35,386笔,担保贷款额度106.39亿元。受委托管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累计201,813笔,资产总额达到399.06亿元,逾期率为万分之5.303,不良率为万分之3.700。

2005年4月信用中心与担保中心正式合署办公,为建立个人贷前信用评估制度及个人动态信用管理制度,构建科学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体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截至2005年12月底,信用中心为公积金贷款及政策性贴息贷款借款人出具信用评估报告38,620份,为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出具4,100份,有效查询率为36.51%,为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出具709份,有效查询率为53.6%;为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出具348份。

三、2005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年中心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工作成绩取得与管委会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全体职工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但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为不认真落实文件规定,相互推诿、政策解释口径不一致等;二是首都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体现为对工作的标准不够高,大局意识不够强;三是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仍须不断改善。体现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服务措施和手段还很不到位,部分员工的工作态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四是风险处置能力不够强。体现为虽然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但没有发现风险的防控关键,在风险出现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五是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体现在各项业务数据和资源需要进一步的整合,数据分类不具体、不细致,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工作仍然需要加强。

四、2006年工作指导思想、计划指标和工作要求

(一)2006年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中心的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北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贯彻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规章,推动住房公积金的理论研究,全面加强基础工作,提高资金风险控制能力,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2006年计划指标。

住房公积金:2006年计划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再提高两个百分点,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0亿元,其中:北京地方148亿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2亿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57亿元,北京铁路分中心3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110亿元,净增100亿元。

计划发放个人贷款110亿元,其中:北京地方82亿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1亿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26亿元,北京铁路分中心1亿元。收回个人贷款65亿元,净增45亿元。

全年计划发放政策性贴息额度5亿元。

其他住房资金:2006年度其它住房资金(暂不含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计划归集23亿元,其中售房款9.5亿元,维修基金2亿元,住房补贴11.5亿元;支取20亿元,其中售房款11.65亿元,维修基金0.35亿元,住房补贴8亿元;净增3亿元,其中售房款-2.15亿元,维修基金1.65亿元,住房补贴3.5亿元。

全年其他住房资金单位贷款计划净减4亿元。

(三)2006年工作要求。

为实现2006年工作目标,全体员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深化首都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全系统要全面加强基础工作,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律,开展前瞻性创新研究。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是社会化的资金,为职工和单位提供高水平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干部和职工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各自的岗位上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管理部的干部职工,工作在第一线,责任特别重大,需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要在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严格审核规定要件,杜绝因思想麻痹产生的失误,中心机关各业务处室要加强政策研究,堵塞政策漏洞,同时要加强政策执行监督,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2、进一步深化首都意识。

目前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位居全国前列,创新推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自由还款方式、支取入卡方式等都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尤其在机构调整方面起到了带头和表率的作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首都意识,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全局观、使命感;继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意识,落实“四个服务”的要求,为中央在京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促进北京地区社会稳定,带动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提升。

3、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历十多年的发展,资金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达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尤其是机构调整后,全系统实施统一核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行业发展规律,管理必须向精细化发展,全面加强基础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非常繁重的任务。2005年在应建人数分析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我们推进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2006年全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加强基础工作,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历史文件进行清理,完善员工岗位职责,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系统内采集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整理,用一年的时间夯实基础。

4、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

人才是中心发展的基础,机构调整两年多来,职工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上级领导对中心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和员工的能力,以适应公积金制度发展的需要。2006年中心要研究不同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加大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加强全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5、进一步开展前瞻性研究。

住房公积金事业是一个朝阳事业,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政策性作用。如何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住房市场和需求不断变化的形式下,不断发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作用,要求我们要把握住房资金管理发展的内在规律,从住房保障、住房金融、养老等多角度研究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发展方向,为住房资金事业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五、2006年度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的讲话,指出《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的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我们要紧密联系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现实,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这一重大任务,要通过对《党章》的学习,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能力。中心系统全体员工,要在工作中不断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规范、创新、发展的理念,各项工作要始终服务于全体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需求,服务于中央在京机关的重点工作,服从于北京地区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贯彻《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提高法制化水平。

地方行政法规的实施将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全系统要认真学习《若干规定》,理解、消化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根据《若干规定》,出台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贷款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全面的规范。北京市地方和各分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清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贯彻《若干规定》达到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全面统一。

(三)全面加强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加强员工素质培养。加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员工岗位的特殊性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要着重提高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首都意识、大局意识。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员工业务培训,结合全系统的效能监察,加强工作考核的力度,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考核体系,促进员工业务水平和技能的提高。

2、加强信息资源管理。要全面加强基础数据资源整合,一是清理系统单位重复开户和个人多个帐户的情况,要对单位和个人填报的信息项目进行认真清,根据单位的性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二是提高单位和职工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减少错误信息;三是提高贷款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确定贷款基本信息的录入标准,建立稽核制度,减少人为的信息录入错误。

3、建立数据分析体系。加强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动态数据分析指标,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对中心各项业务的影响,要通过数据分析,说明业务发展态势增强业务发展的预测能力。

(四)全面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一是要针对每个岗位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规定岗位职工应掌握的具体政策范围和操作程序,纳入全年综合考核,监察部门要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重点加强贷款操作的监控、检查,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推行主管领导和贷款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贷款流程细分责任阶段和范围。二是利用业务软件系统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资格、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手续进行审核和把关,减少政策执行中的人为因素。三是深入分析逾期贷款的基本情况,完善贷款预警系统,研究建立针对各种贷款风险的处置预案;加强贷款资产管理,制定资产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贷款资产质量。四是分析、监控国债风险,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国债资金安全,不再购买新国债。五是完成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收尾工作。

(五)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深化归集执法工作,推进私营、个体等非公经济主体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按照经市统计局确认的统计口径,争取在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95%;与经办银行合作推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可以在银行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同时具有储蓄、支取等银行卡的功能;重新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情况,认真核实单位信息的内容,对系统内长期封存单位进行统一清理;推出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方便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与法制办、法院等部门沟通,理顺检查、起诉、强制执行等法律关系和程序,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职责,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六)完善贷款政策,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新的《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配套文件,重新调整贷款政策、实行新的合同文本,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化水平;设立个人贷款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集中管理,通过细化贷款分工,进一步缩短贷款时间,方便借款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水平和管理水平;总结自由还贷方式政策推行以来的经验和问题,分析资金流量,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指导;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北京铁路分中心开始推行主体核算,北京地方要完成存量贷款数据转化工作;研究“公积金自动还贷”的还款方式,逾期时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应还贷款;研究外地职工在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异地贷款。

(七)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理论研究,推动服务手段和方式创新。

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完成《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和《居民收入变化与贷款需求变化关联分析》课题研究;开展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利率保值增值研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探讨资金使用新渠道,开展住房公积金利率形成机制研究,做好国家政策和金融市场进一步放开的理论准备;运用现代化理念、金融手段、网络等科技手段,改善服务方式,提高全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总结去年开展移动办公的经验向全系统推广,提高上门服务的效率;研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办理清册审核、缴存、个贷资格初审等手续,增加呼叫中心的服务内容,开办短信提醒服务,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创新。

(八)进一步规范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与市建委配合,积极稳妥的推进代管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有关工作,为商品房维修基金缴存人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分账到户工作,积极配合缴存单位解决困难;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的管理,做好统发工资的行政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租私房补贴和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强化项目贷款回收,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力争更多地回收资金。要坚持单位贷款专人负责制,落实季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单位贷款检查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九)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查找新系统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体的完善计划,提高软件的运行效率;完善新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功能,建立数据仓库;进一步完善oa系统功能,提高办公效率,开发移动办公功能;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功能和界面,扩展96155特服电话的服务功能;根据各项业务发展情况,增加软件的功能,研究进一步全面升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思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全面推行新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市中心数据库的对接;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开发新管理业务系统。

(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若干规定》出台的契机,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宣传,积极宣传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和成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北京地区的影响,要通过营业网点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直接宣传;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完成200万册《百姓百问住房公积金》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中心的政策情况。

(十一)加快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和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发展。

进一步加强担保中心基础工作,确保管理资产的基础信息准确、清晰,更加主动地完成客户服务、动态数据采集、还款跟踪、资产质量评级等工作。研究丰富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担保业务品种,推出多样化、个性化担保产品;建立和应用资产管理风险预警及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担保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警示,实行风险的动态管理;探索资产管理专业化分工,开拓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市场;信用中心要加强与市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联系与沟通,共同探讨合作模式;加强与银行、社保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联系,积极引进数据源,扩大合作的业务范围;开展逾期贷款记录集体评估工作,分析信用评估体系的评估质量;做好数据方面的基础工作,完成软件升级工作,逐步推进信用评估体系的完善,为担保中心风险管理、业务开拓、成本核算等提供有力支持。

200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铁路局的支持下,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北京地方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出台的契机,全面提升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管理水平,为建立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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