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87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158号)精神,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我市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为576880元。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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