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旗市区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于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国务院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简称五类企业),严格按人社部发〔2014〕76号进行认定。对于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严格按内政办发〔2014〕89号进行认定。
二、各旗市区在4月末前将五类企业和困难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到市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李建忠
联系电话:0470-8230136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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