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定于2015年 5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稽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范围
(一)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范围的确定
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范围为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4、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本期缴费基数暂按该单位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二、工作方式
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缴费单位情况,由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三楼相应窗口受理各单位申报资料,以方便缴费单位及时申报。
三、报送资料和时间
缴费单位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到巢湖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三楼(办公地点: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领取社会保险申报稽核资料,领取资料时请携带移动磁盘,也可通过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关资料。填制后的相关资料(同时携带移动磁盘)必须于2015年6月20日前申报稽核。
申报稽核需携带下列资料:
1、《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2、《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3、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4、2014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四、有关要求
(一)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请各单位人力资源、财务部门继续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人力资源及财务数据资料,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进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和监察工作。
(二)《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各缴费单位可自主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主申报后,缴费单位应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对未按规定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单位,瞒报职工人数或者工资总额的,一经查实,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未按时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单位,将在下半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上门进行实地稽核。
(三)缴费单位据实填报的《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四)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上门进行实地稽核。
1、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
2、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涉嫌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
3、申报缴费基数明显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的;
4、有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举报、投诉的。
附:1、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2、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3、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抄: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社会保险单位编码: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为更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此慎重承诺:我单位遵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有关规定,据实提供了本单位人力资源及财务数据资料,并将缴费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经过职工本人亲笔签名确认,本次申报的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真实可靠的。若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缴费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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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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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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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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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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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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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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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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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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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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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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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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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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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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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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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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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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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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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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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职 工 月
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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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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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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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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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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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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