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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31 08:00:03 无忧保

张家口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为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我市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堵塞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等漏洞,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依据,坚持将全民参保登记作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切入点,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

三、总体要求

(一)推动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保体系。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数据利用为核心,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等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经办制度,落实相关政策、优化经办服务,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推动建立更加完善、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构筑规范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全面摸清社保基础数据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全市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最终形成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将以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逐步转向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全面提升全市社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划定登记范围。我市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主要涉及二类人群:一是本市户籍人口,二是外地来张居住(常住)人口。

(二)确定登记内容。登记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登记对象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手机)等。

2.个人参保信息。包括登记对象当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参保状态、参保单位名称等。

3.个人就业信息。包括登记对象的当前就业状态、从业情况等。

(三)选定登记方式。登记工作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依托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入户调查的形式,按照“一家入户一次,一次登记全家,一次填全所有项目”的原则,进行普查登记;二是鼓励和动员属于应登记对象的我市城乡居民,主动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相关机构完成登记相关工作。

(四)登记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一是在整合数据基础上制发《张家口市全民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二是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入户登记,填全登记项目;三是将登记项目信息进行整理、核实、录入;四是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核准,上传至市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对符合要求的信息准予入库。

五、进度计划

张家口市作为人社部确定的河北省全民参保登记唯一试点城市,总体安排是2014年完成各项准备基础工作;2015年全面实施登记计划,完成参保登记任务;2016年进入总结和系统动态管理试运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2014年9月-12月)。主要任务:

1.成立市政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2.拟定《张家口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拟定开展宣传活动方案。

3.完成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设计,拟定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办法及业务规程,统一编制登记表格、确定登记范围对象、内容、要求和登记指标含义、口径等;完成相关软件开发工作。

4.完成社保基础数据分析,完成软件研发及测试工作,为整合五险数据做准备等。

(二)登记实施阶段(2015年1月-9月)。主要任务:

1.宣传动员。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印发《张家口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各县区按照会议精神,成立相应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配合登记调查,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2015年2月完成)

2.选定入户调查员并培训。一是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精心挑选,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熟悉基本情况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志愿者、见习大学生、村民骨干等确定为入户调查的调查员。各乡镇(街道)及社区负责人、村会计等要作为入户调查指导员,指导入户调查。二是各县区人社部门可根据需要,征集设置一定数量的大学生见习岗位,充实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的调查员队伍中。每个社区、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干名入户调查员。入户调查员使用的入户登记胸卡式样统一制定。三是市、县区人社部门要逐级开展培训。对全体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开展轮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参保登记工作扎实、有效。(2015年3月完成)

3.数据整合。一是整合现有社保基础数据库信息。二是由市社保部门将从公安部门获取的户籍人口信息库,与社保基础数据库进行清理、比对,生成市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三是与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统计、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基础数据库信息或数据信息,再进行比对、筛选,形成全市入户调查基础数据库。(2015年4月完成)

4.入户调查登记。入户调查指导员、调查员佩戴胸卡,以户为单位,开展调查登记。按照不漏户、不漏人和不漏项的要求,确保登记信息完整、规范、准确。要及时对调查填报的登记表进行初审、纠错,符合规定的录入专用软件,上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再审。(2015年4月-8月完成)

5.信息传输核实。按照乡镇、县区、市三级传输审核制度,逐级审核把关。本级核实无误后,按要求时限上传到上级社保机构,最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群体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和核实工作。(2015年4月-12月完成)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5月)。主要任务:

1.对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参保登记制度和机制建设以及工作组织和配套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实施效果,同时上报工作总结。

2.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主要指标、业务软件功能以及业务操作规范等。

3.针对前一阶段存在的遗留问题同步进行整改解决。

(四)动态化管理运行阶段(2016年7月起)。主要任务:

1.对登记信息数据管理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试运行,逐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常态化。

2.通过不断丰富和拓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内涵,加强与就业、劳动仲裁、监察等业务衔接,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就业与劳动维权管理等一体化。

3.2017年开始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及管理系统常态化管理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工作。市人社局内部成立相应推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进行全面部署,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将必要的设备购置、宣传资料、业务培训、调查人员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全市各级公安、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统计、教育、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根据人社部门的需要,主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各区县政府作为本辖区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为本辖区重点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入户调查登记的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且登记数据全面准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汇总分析后,要将整理的信息向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反馈,做到数据合理共享。

(二)认真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任务量大、时间跨度长、责任心强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按规定步骤,统一登记内容、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整合方法,确保登记数据详实可靠。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指标采集规范等,加强对县区登记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强化监督与指导。参与登记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克服困难,创新方法,不怕吃苦、不怕麻烦,认真细致,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参保登记任务。

(三)确保参保登记质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位。分级做好相关业务和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参与调查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指导员和入户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确保登记信息完整、规范、准确。要高度重视入户调查数据收集,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登记数据质量。市社保经办部门要对各区县上报数据进行严格检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负责任,应付登记和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县区和人员要给予及时通报。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运行评估工作机制,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合理、全面、客观的评估。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引导。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和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配合调查登记工作,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明确牵头部门,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全民参保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组织发动、资金保障和强化监管的主体责任。各县区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联络人员名单等要及时上报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进度要求,分别做好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市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要与社保部门做好联系沟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稳步推进,确保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登记工作。

(三)本着统一部署推进、各自承担费用的原则,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尽快拿出有关资金使用计划报告,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与财政部门沟通,列入财政预算。县区政府要督促财政部门按时拨付。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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