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等政策的通知
各房屋开发企业:
为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2015年3月25日自贡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
(一)对多层住宅坚持主体结构封顶放款。
(二)高层住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予以放款。
1.主体结构达到形象进度的2/3。
2.开发企业开发资质原则为三级及以上。
3.开发企业生产经营以及楼盘建设进度正常。
4.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并能有效履约。
(注:多层住宅指10层以下住宅,高层住宅是指10层及以上住宅。)
二、调整土地或在建工程已抵押楼盘项目保证金比例
对土地或在建工程已抵押楼盘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由百分之百调整为百分之五十。
三、执行时间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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