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关文件的通知》(聊银发〔2015〕29号)精神,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35%下调至2.1%。
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三、2015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聊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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