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大学生参保方式及缴费标准
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加所在市级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每人每年80元,低保学生40元,低保边缘户50元。说明:该费用均含30元的大病保险基金,学生每年秋季学期缴纳下年度医保费,大一学生在入学时缴纳下一年度保险款,如在当年9—12月份如果发生疾病住院,仍可报销。
二、城镇居民医疗待遇标准
享受住院医疗、门诊统筹和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慢性病病种有: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门诊接续治疗、尿毒症透析、白血病、血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氮质血症期。
1、住院起付标准。社区医疗机构:100元/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二级医疗机构:225元/次;三级医疗机构:350元/次;转外地就医:450元/次。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各降低50元。
2、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缴费起始10年内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缴费满10年后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报销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并且不设置封顶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8000元(年度累计),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8000元,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分段报销比例如下:合规医疗费用在18000-38000元(含38000元)之间的,按50%报销;38000-58000元(含58000元)之间的,按55%报销;580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转外阜就医及异地急诊就医的,按相关规定基本医疗结算后,超出大病起付标准部分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市内就诊待遇相同。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今后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动态调整。
3、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每天就医起付标准(门槛费)为20元(可累计),最高限额为200元;起付标准年度内累计100元,最高限额为900元,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参保人可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如需要转定的,参保人可在每年度初,未发生门诊统筹医疗费之前到新的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应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逾期未选定的,首次就医门诊医疗机构(定点范围内)视为本人门诊统筹约定医疗机构。
4、意外伤害待遇。因意外伤害致死,在校学生赔付20000元;因疾病致死,赔付5000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限额2000元,意外伤害门诊起付标准100元,按80%报销。
学生意外伤害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门诊病历手册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治疗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出险人医疗保险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T等检验报告书;外转院需要外转院单;学校证明:该学生为意外伤害,非主观故意所至或非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引起。
三、就医流程
1、正常疾病住院流程。参保缴费→持医保卡→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表中任意一家)→办理住院手续→在住院部押医保卡→住院治疗→出院时与医院即时结算应报销的医疗费。
2、门诊统筹就医流程。参保缴费→持医保卡→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医(一经选定,年度内不得变更)→即时结算应报销的医疗费。
3、意外伤害就医流程。
门诊就医流程:参保缴费→发生意外伤害后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垫付医疗费→就医结束→带门诊病例手册、医院诊断证明、门诊收据、药费明细、CT诊断报告书、患者医保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商保应报销的医疗费。
住院就医流程:参保缴费→持医保卡→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住院部押医保卡→住院治疗→出院时与医院即时结算应报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后→带住院病例、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结算收据、费用明细、患者医保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应由商保报销的医疗费余额部分。
四、 住院治疗就医的主要定点医院
医院级别 |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名 称 |
三级医院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三一三医院、兴城市人民医院 |
二级医院 |
南票矿区总医院、惠好妇女儿童医院、广霁医院、连山区医学会新兴医院、葫芦岛市博爱康复医院、葫芦岛市惠民医院、葫芦岛市龙港区曙光医院、葫芦岛市龙港区渤海医院、葫芦岛市红十字天合医院、葫芦岛市妇产医院、兴城市中医院、辽宁省核工业246医院、建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昌县中医院、建昌县康复医院、建昌县脑科医院 |
专科医院 |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市平安康复医院、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眼科医院、龙港区宏仁糖尿病专科医院、龙港区肛肠医院、兴城市结核病防治所、兴城市八一疼痛康复医院、兴城市血栓病医院 |
社 区 服 务 中 心 |
连山区人民医院、龙港区人民医院、锦西石化医院、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锌厂职工医院、化机医院、渤船重工职工医院、南票区医院、水泥医院、兴城市妇女儿童医院、兴城市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城市中铁建一六四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8620部队医院、建昌县建东新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昌县精神病医院 |
社区卫生 服 务 站 |
龙港区龙湾街道新风卫生服务站、连山区连山街道连西卫生服务站、连山区渤海街道文化卫生服务站、连山区水泥街道泰平卫生服务站、南票九龙街道温馨社区卫生服务站、连山区化机街道北院卫生服务站、南票三家子街道兴旺社区卫生服务站、龙港区连湾街道都市花园卫生服务站、龙港区双龙街道莲花卫生服务站、龙港区龙湾街道腾飞卫生服务站、龙港区西街道建北卫生服务站、龙港区玉皇街道凌云卫生服务站、龙港区玉皇街道海翔卫生服务站、龙港区望海寺街道文化卫生服站、龙港区滨海街道怡园卫生服务站、建昌县建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
五、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
大学院校:辽工大葫芦岛校区门诊部、渤海船院卫生所。
连山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包括1、2、3部)、锦西石化医院、连山区人民医院、水泥医院、化机医院。
龙港区:解放军313医院、锌厂医院、渤船重工职工医院、龙港区医院。
其他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南票矿区总医院、兴城市人民医院、兴城市中医院、辽宁省核工业246医院、兴城市妇女儿童医院、兴城市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建昌县中医院、建昌县康复医院。
六、异地就医
1、受理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全日制在读参保学生,填写异地定点医院申请,发病后在所选定点医院就医,并于入院3日内,通知其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备案电话:3150903、 3150902),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就读学校证明及就医有关资料到备案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与市同等级医院相同。
统筹区内全日制在校就读异地生源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期在生源地发病就医,同异地全日制在读的参保学生就医管理办法。
2、申请材料。学校出具证明(证明是否是本校学生、放假时间、家庭所在地);住院收据原件(盖医院现金收讫公章)1份、复印件2份和总费用清单(盖医院公章);完整住院病志(盖医院公章);患者医保卡、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诊断书原件。
3、办理流程。大学生异地住院人员登记备案→初审合格后将相关材料留存→大学生异地住院费用经科室复核后、结算→由科长对以上业务审批→由主管主任、财务科长及主任审批→提交财务支付。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甲 市劳动大厦二、三楼
综合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参保咨询电话:3150907 结算咨询电话:3150902 意外伤害电话:315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