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最新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原贷款利率 | 调整后贷款利率 |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
1-5年(含5年) 6-30年(含30年) | 3.75 4.25 | 1-5年(含5年) 6-30年(含30年) | 3.50 4.00 |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3月1日(不含)之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2015年3月1日(含)之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