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4〕48号)


威人社字〔2014〕48号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局):
为方便参保居民就医,充分满足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现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虑全市卫生资源分布、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威海市立医院等20家医院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全市参保居民患病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自愿选择就医医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参保居民在本市内跨参保地到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转往市外住院治疗,仍需按规定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诊转院备案、异地居住备案及急诊报告备案等手续。
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规范自身医疗行为。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对参保居民身份,严格掌握入院、出院标准,做到合理施治,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未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医疗服务、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其市级定点资格。
四、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结算办法,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治疗规范、基金安全、服务到位。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家)
威海市立医院
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
解放军第四Ο四医院
威海市中医院
威海市传染病医院
威海市经区医院
威海市肿瘤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南院区)
威海卫人民医院
威海口腔医院
威海光华医院
文登中心医院
文登整骨医院
荣成市人民医院
荣成市中医院
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
乳山市人民医院
乳山市中医院
威海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
威海海大医院
威海国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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