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甘人社发[2015]6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甘人社发[2015]6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通知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实际受益水平,促进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经研究,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00元调整6000元,请遵照执行。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财政局
2015年1月5日
抄送:州医保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分公司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5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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