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通知


海城、台安、岫岩办事处,各处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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