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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政策调整

2017-08-03 08:00:02 无忧保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潍政字 [2014]10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潍政字[2014]39号)文件精神,今年该市的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政策作如下调整:   调整缴费档次。缴费档次由原来的8个档次,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所有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如果多缴,到达领取年龄时,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可以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惠民政策,是党和国家落实一系列重大惠民政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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