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关于调整2014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资人社发〔2014〕13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新医改“761”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调整2014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3.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1.2万元。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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