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平均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4〕25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3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37元。
2014年,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用到“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时,以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637元”为准。
特此通知。
2014年7月7日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