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人社字〔2014〕144号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参统单位:
根据张家口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张统字[2014]40号),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218元,月平均工资为3185元。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