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部(办事处):
近年来,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范,严格审查,集中审批,高效服务的要求,依据《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采取以会代训举办业务交流培训班的形式集中会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贷款管理逐步规范。但是,在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为确保公积金的安全,现就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集体审批制度。当前,加强贷款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责任人权责,指定有事业心、有责任心的专职人员负责贷款工作是做好贷款工作的当务之急。县、区管理部(办事处)必须加强对贷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财务、专职经办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坚持集体把关、集体审批。
二、明确责任,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第一,抓好逾期贷款回收。目前,违规发放和贷款逾期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过去遗留的逾期贷款风险较大。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分析排查公积金贷款中存在的资金风险和管理中的漏洞及薄弱环节,重点对违规发放和逾期个人贷款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清类型,责任到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新出现的违规发放和逾期贷款,谁受理谁负责,内部人员避免说情、打招呼,切实抓好逾期贷款回收工作。第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执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证公积金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把贷款审批关。按照《条例》和《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及中心授予的权限,各县、区管理部(办事处)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包括购房真实性、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信誉度等。二是担保方式要符合规定,并且具有可操作性,担保手续完备,签字、抵押真正落实到位。三是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缴存情况相结合,公积金贷款额度要与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时间长短、存储余额(月缴存额)的多少相适应;四是期房(预售商品房)贷款要采取转帐方式,直接转至开发(售房)单位帐户。五是按规定备足风险准备金。
四、强化监管,完善贷后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安全,关系着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强贷后的管理工作:1、及时冻结借款人、配偶、保证人的公积金帐户;2、与受托银行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银行网络信息作用,按月反馈信息,掌握贷款回收情况;3、个别重点关注,尤其经常逾期拖欠或连续逾期三次的,要跟踪监督,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催收、及时划扣借款人、配偶、保证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等。
五、高效服务,切实为职工提供便利。首先,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细致解答职工来人、来电的政策咨询,有问必答,有问必果。其次要缩短办理周期,保证十五个工作日内贷款到账,为职工提供高效快捷服务。第三,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材料费、手续费等费用,为职工减轻贷款压力。第四,对办贷比较集中的单位,主动跟进,现场解答政策,并联系委托银行现场办公,做到从快、从简、从优为职工提供服务。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