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受理铁路分中心职工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方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到贷款中心、各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申请人向铁路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铁路分中心核实借款人情况后为借款申请人开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见附件)。
二、借款申请人持《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及中心政策规定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中心、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受理单位依据现行政策要求和贷款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原件,做为存档要件与借款人个人资料一同存档。
四、贷款中心及各管理部应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如遇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附件:《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转移申请
北京住房公积金xxxxx:
同志身份证号: 在我铁路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间 年
月 日,已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现属正常缴存。其所在单位名称北京铁路局 xxxxxxxx,单位住房公积金编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截止到 年 月
日,其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 元,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大写)佰拾角分,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为8%。
请xxxxx给予办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铁路分中心贷款科
xxxx年xx月xx日
北京铁路分中心贷款科联系电话:51822025 518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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