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局级事业单位。其职责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统一归集、管理、运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改善古城居民的住房条件服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5月28日挂牌成立。目前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部、计划筹资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科技信息部、运行监管部等8个处级部室,下设省直、西铁局、长庆油田3个分中心和综合业务部等4个分支机构及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高陵县等7个管理部。
截至2005年底,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4878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增加到89.1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78%,归集率达到91%。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0.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帮助34万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帮助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并运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业务发展,全面完成“树形象、强素质、广覆盖、增效益”目标要求,塑造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形象,提高社会认知度,获得公信力,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形象设计方案。
一、设计内容
1.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徽标:
⑴标准体;
⑵标准色;
⑶指定字体。
2.视觉要素:
⑴识别系统—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办事窗口、柜台、橱窗、制服、车辆等;
⑵业务—用品(信纸、信封等)、环境、设施、设备等。
3.非视觉要素:
人的行为要素:管理人员的言行、工作人员的言行、服务态度、接听电话和待客规范语言等。
二、设计理念
1.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社会福利保障;
2.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血汗钱,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
3.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职工群众的朋友,是维权的使者。
三、设计要求
1.每个设计单位(个人)设计方案(标识)不得少于3个;
2.设计方案(标识)要简单、易懂,且准确体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理念。
3.每个设计方案(标识)文字用a4纸彩色打印10张,附方案(标识)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4.设计方案(标识)须密封提交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5.设计方案(标识)主要用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标识、名片及其宣传品上。
四、获选奖励
1.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邀请业内专家、学者,会同中心专业人士组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形象设计方案(标识)综合评审委员会,对设计方案(标识)进行评审。
2.由评审委员会确定1-3个设计方案(标识)入围初选,并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设计单位或个人修改后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入选的设计方案(标识)。对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标识)的设计单位或个人颁发奖金2000元,对入围设计单位或个人颁发奖金200元。
3.各设计单位或个人获奖金额的税金和在征稿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时间要求
设计方案征稿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含节假日)。
六、附则
1.评审结果于2006年9月1日前公布。
2.获奖设计方案(标识)及其知识产权归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设计方案(标识)评审后一律不予退回。
七、联系单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113号
邮编:710068
联系人:侯西安
联系电话:029—87821103
网站:www.xazfgjj.gov.cn
电子邮箱:xazfg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