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扩大高校校医院医保联网结算范围的通知


各高校校医院:
本市高校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试点后,总体运行平稳,职工反响良好。经研究决定,扩大高校的校医院医保联网结算的结算范围,自2002年1月1日起,各高校的校医院医保结算范围可包括职工个人医疗帐户段、个人自负段、共付段。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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