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是社会上的一个弱势群体,同时也是贫困户,对于他们来说,生病住院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如果生病了,那更是雪上加霜。但是,现在海宁的低保户可以欣慰一下了。
从8月1日起,低保人员全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及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救助20%;超出4万元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根据低保户的实际情况,再给予救助。此外,将当年个人住院医疗总费用5万元以上,自负资金大于其家庭上年度经济总收入的4000余低保边缘户也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济困新政实施一个月来,海宁全市共有76人享受新标准救助金近12万元、社会救助27434元。据测算,海宁市财政每年为此需多支出1000多万元。“只有让低保户及困难群众看得起病,生活得更有尊严,打造‘幸福海宁’才有底气。”海宁市委书记林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