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沈阳政府与民政部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根据协议,民政部将把重大民政改革项目优先在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先行先试,鼓励支持其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
合作协议时间:
合作协议期限近期为2015年,远期到2020年,双方将建立省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合作协议内容:
根据协议,辽宁省配合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统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取暖救助等政策,不断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科学核定机制,推进社会救助精确化管理。探索在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足额保障社会救助管理经费。辽宁将建立民政事业发展资金增长机制,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发行福利彩票、鼓励社会捐赠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并举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民政部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对辽宁省低保、医疗救助等资金的支持力度。其中资金支持的项目有,辽宁省建设自然灾害应急指挥联网平台,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应急通讯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物资调运等各类信息的及时发送与传递;建立以省救灾物资储备库为核心,以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救灾物资储备库为辅助的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互补,保证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辽宁省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民政部帮助辽宁实现到2015年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的目标。定期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探索建立困境孤儿分类保障制度,在孤儿数量较多的县建设儿童福利机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化服务。
民政部将支持辽宁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到2015年,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80%以上。民政部还将支持辽宁省按照进一步优化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城镇体系布局和结构要求,研究探索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划相协调的有效途径,会同有关部门稳妥开展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