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交通事故索赔无门,受害方无疑雪上加霜;医院好人难做,救人一命却要背上沉重负担;交警甚至会因为担保被医院推上被告席。
这不,南昌县交警大队塘南中队还在为一位“无名氏”医药费纠结。因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塘南中队交警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事后因找不到肇事者,伤者家庭又非常贫困,医院垫付的上万元费用记在了塘南中队头上,交警部门感觉很委屈。
交警救急被追债
昌万公路塘南段属于事故多发路段,负责路段的塘南中队指导员彭福林说,“无名氏”医药费不是第一起,也不是最后一起,类似的事情每年有好多起。有时候将伤者送到医院急诊科,肇事者和受伤者都没交钱,抢救费只得由交警先行担保。“几年前欠的九四医院9万多元,到现在都没结清,对方已经准备起诉中队。”彭福林说:“不担保救治伤者背骂名,担保了,医院把账算在交警头上,真是难办!”
今年8月,崇仁县交警大队接到崇仁县中医院催款单。看到催款单后的附表,崇仁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摇了摇头。从2010年1月份开始,大队担保的50多起交通事故住院费没结清,总共欠了37.6万元。“有逃逸案,有绿色通道救治出不起钱的,上了1万元的11起,最大一起欠了3万多元。”这位负责人说。
小编采访了解到,我省县级交警大队均有因为“救急”欠医院医疗费的记录,多数是肇事者逃逸,伤者家庭较为贫困无钱垫付,或是伤者通过“绿色通道”入院治疗,然后悄悄地离开医院。
医院救人被欠费
目前,南昌各大医院普遍建有“绿色通道”,急诊科实行“先急救,后缴费”的模式,但事后很多医疗费用往往难以收回。
“我们医院每年因交通事故亏欠住院费超过100万元。虽说我们是公立医院,但也是自负盈亏的单位,如果欠费过多,必然难堪重负。”南昌大学二附院相关工作人员说。
多家医院负责人表示,交通事故伤者欠费的情况很普遍,由于肇事驾驶员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迟迟未能结清医院垫付的抢救费用时有发生。“交通事故牵涉到多方责任,我们医院抢救治疗伤员后,事故双方互相扯皮,拒不支付抢救费用的很多。有的事故认定责任方了,但肇事者也往往不肯支付医疗费。有的交通事故甚至抓不到肇事者,伤员又无经济支付能力,医疗费往往只能由医院垫付。”某医院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
“交警大队一般都会在送伤者救治或出院时结清住院费,我们医院目前没有交警大队拖欠医疗费的情况。”德兴市铅锌矿医院院长潘红专说:“如果伤者有生命危险,我们肯定是无条件救治。”潘红专也坦言自己也非常担心欠费。
基金追偿成难题
虽然我省要求设立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成立同级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和医院先期垫付了抢救费、丧葬费,事故救助基金再把钱支付给受害方和医院,由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继续追偿。追偿回来的资金,还将注入基金,循环使用。
但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42个市、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设立反映的情况来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确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主体地位,全省还没有一起通过诉讼方式追偿的案件,基金的追偿成了大难题。
“家庭贫困者可申请事故救助基金。”崇仁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说:“县财政比较紧张,从社会救助基金地拨付,政府难以承担这么一笔基金。”潘红专说:“对这个事情,个人认为还是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最好由保险公司直接介入,这样医院和伤者都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