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住房可以申请廉租房,孩子上学可以申请教育救助……”7月11日,跟小编聊起这些年政府实施各项救助政策带来的好处,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低保户肉孜汗·吾买提非常感动,“现在,党的好政策让我们困难群众看病、住房不愁,孩子上学不用担心!”
10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力打造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五保供养、医疗、住房、取暖、用电、教育等专项救助为依托、社会临时救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科学高效、多位一体的社会救助网络,全疆上百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救助网络覆盖城乡
家住乌市天山区建工社区的特困老人宋志英,是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受益者。她至今还清楚地记得:10年前,儿子失业,儿媳没工作,自己身体有病,生活的无奈和困顿让她不堪重负。当年2月,天山区民政局和建工社区的干部来了,他们给老人家送来了一本低保证。从那时起,他们一家4口每月可领取一百多元的低保补助金。
随着全疆城市困难家庭底数的不断摸清,城市低保的覆盖面越来越大,自治区投入的资金也不断增加。
2010年5月,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正在讨论一个沉甸甸的话题——新疆低保是否提标扩面?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事关困难群体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次低保提标扩面不但要搞,而且一定要搞扎实,必须在7月底前兑现。”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的话掷地有声。
2010年7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原有64.5万城市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将21.6万城市困难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已有86万多人享受了城市低保。
我区有99个县(市、区),其中33个为边境县(市)。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截至2006年底,还有100多万农牧民未解决温饱。
建立长效的社会救助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2007年7月1日,自治区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年底,所有生活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截至2011年年底,我区已有129万多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了全区县市一个都不少,贫困人口一个也不少。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欣慰地告诉小编,目前全区已有216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8万人纳入五保供养;每年都有200多万人次困难群众享受各项救助,上百万受灾群众得到救济,越织越密的社会救助网络已覆盖天山南北每个角落。
救助内容升级提档
“凭低保证,我每月不仅可领到185元的低保金,看病还能得到医疗救助!”7月10日,乌鲁木齐市雅山片区管委会青峰社区低保户赵新安告诉小编,“这事要搁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3年前,赵新安被医院查出了淋巴癌,由于赵新安夫妇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因而享受70%报销。考虑到赵新安一家没有收入来源,民政部门还专门给赵新安送去了一笔大病医疗救助金。
据乌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乌市全面启动医疗救助以来,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低保对象持低保证、本人身份证和医疗记录本在27家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就诊,可减免费用70%,个人只承担30%;常见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上限3000元,重大疾病支付上限18000元。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所需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全部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从2006年至今,全市每年为2.5万人次困难群众支付上千万医疗救助费用。
不只是乌鲁木齐,自治区已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自2006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71亿元,1057.5万人(次)得到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在新疆实现了全面覆盖。
就在医疗救助制度紧锣密鼓建立健全的同时,教育、住房、取暖、法律援助等各项救助制度也从县市试点走向全疆覆盖,救助范围也从当初的低保对象向低保边缘群体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精神病患者等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延伸。6年来,社会救助内容全面升级提档。
“现在,社会救助已经实现质变。社会救助政策已从当初单项政策逐步发展为面对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体系;救助内容已从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单一生存救助走向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多项内容的复合型救助;救助范围也从当初的低保对象延伸到低保边缘群体等其他特殊困难人群。”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周俊林说。
救助方式惠民暖心
“物价上涨,政府给我们提补助,又发价格临时补贴,对我们困难群众真的很关心!”9日上午,和田市纳尔巴格街道纳尔巴格社区城市低保对象依明·肉孜买买提在电话里告诉小编。
为消除物价上涨影响,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收入水平,2010年7月,自治区决定从当年6月1日起,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2011年8月,自治区决定从7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提高不低于12元,全区216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同时,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当月CPI涨幅达到3.8%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每上涨1个百分点城市困难群众按12元发放补贴,农村困难群众按8元发放补贴,全疆230万困难群众受益这一惠民新政。
2005年至2012年,自治区已经先后10次提高城市低保月补助水平累计136元,先后4次提高农村低保月补助水平累计55元。
不只是救助政策更富民本柔情,救助方式也更加惠民暖心。
阜康市设身处地,变住院后救助为住院前救助。从2010年开始在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等9家济困医院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实现了阜康市城镇医保、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政策的无缝对接,困难群众不会因支付不起住院押金或高额的治疗费用而放弃治疗。
目前,“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已在全疆各地推广实施。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局长孙海森表示,今后民政部门还将以人为本,出台更多惠民政策,实施更好利民措施,让困难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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