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看病费用医保报销大部分后,还能得到二次救助。”近日,复兴区后郝村困难居民冀全英高兴地领取了重大疾病二次救助金6000元。
今年2月,复兴区整合分散在民政、工会、卫生、司法等方面的救助资源,建立了生活、医疗、教育、司法“四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即以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重大疾病二次救助、贫困学生教育救助、涉法涉诉群众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
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因大病、重残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居住在本辖区三年以上流动人口,低收入家庭中大病、重残致贫人员等八类困难人员,在生活、住房、就业方面可获得民政、残联、政法、住建、人社等部门的救助。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医疗费用在相关机构报销后,还可从民政部门申请2万元以内的二次大病医疗救助。同时,还可享受不同额度的门诊救助补贴,以及医前、病中救助,特困职工及其配偶、子女可向工会申请一次性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到4000元。
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入学大专以上困难学生在享受金秋助学金的基础上,还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学费救助。对低保家庭中考入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学生,每年发放生活及路费补贴2000元;就读中专和职高的特困职工子女,每年也将得到相应救助。
加大对涉法涉诉群众的司法救助。该区设立了涉法涉诉司法专项救助资金,对刑事案件未破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无赔偿能力或赔偿执行不到位,导致受害人、申请人严重生活困难的,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救助。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农民工伤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事项不审查申请者经济条件,全部予以法律援助。
另外,困难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到所在社区申请救助,经审批公示后可获得相应救助。截至目前,复兴区已救助各类困难家庭3100余户,发放救助金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