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以增进民生幸福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凤阳县民政局继续将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全年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从六个方面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截至3月底,该县城乡低保对象共有34784人,其中城市4434户8361人、农村12387户26423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820.9万元。
大力做好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即困及救”的原则,通过简化程序等方法开展快捷施救,一季度,共救助32人次,发放救助款5.2万多元。
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救助平台
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力度,实现救助工作方便快捷。一季度,全县共救助大病患者961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5.14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问题。
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
2012年春节前后冬春期间,采购了80万公斤救灾大米,下拨了33万元冬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确保了灾民基本生活。
不断提升五保供养工作水平
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一季度,通过动态调整,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3066人、分散供养3476人,累计发放五保经费384万元。
合理扩大孤儿保障面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扩大孤儿保障面,把父母双方均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或均是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比照孤儿保障政策予以帮扶,目前正对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统计。截至3月底,该县机构养育孤儿36人,社会散居孤儿437人,共计473人。一季度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共计89.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