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启动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定期检查,及时调整,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
社会救助是针对贫困群体设立的社会安全保障线,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出台措施,依法规范社会救助。
首先从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建立健全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济制度。
在考虑困难群众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我市还加强了社会救助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