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锦州市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并开展了社会捐助和“福彩、慈善助学”活动。
锦州市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月300元,增幅13.2%;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640元,增幅12.3%。全年发放城乡低保保障金3亿元,保障低保群众16.5万人,并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和肉食补贴。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在城镇医疗保险基础上,对城市特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17.2万元。在农村困难群众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再由政府按比例救助,救助农村困难群众5637人次,发放救助金885万元。
去年,锦州市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和“福彩、慈善助学”活动。全市接收捐赠款93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5万户;资助低保家庭考入二本以上大学的学生数百人,资助资金117万元,为省孤儿学校爱心捐款57.2万元。
在救灾救济方面,全市救助灾民3.8万人,发放救灾款1100万元。新建凌海、义县、黑山救灾物资储备库,还维修改造15所敬老院。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新增城市社区办公用房1万平方米,完成建设4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任务。在福利事业方面,该市基本完成4所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建设任务;新建、扩建民办养老机构8所,新增养老床位612张,总量达到40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