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拉萨市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方针,按照“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促进民利”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搭建起了一座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近年来,拉萨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拉萨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城市,对低保对象做到有增有减、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积极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改善家庭生活。为减少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今年,拉萨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到为民办12件实事之中,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人均360元/月调整为人均4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年的人均1450元/年调整为1550元/年,并及时予以落实。仅今年一季度,全市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达1585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5%。近期,自治区再次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600元/年,拉萨市将按照自治区标准执行。同时,拉萨市还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机制,形成了“三险一助”医疗保障格局,最高救助标准由自治区确定的6万元提高至10万元,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近年来,拉萨市还将五保供养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今年,在自治区确定的五保对象人均2400元/年的供养标准基础上,拉萨市将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人均4320元/年,高出全区平均水平。为改善全市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拉萨市已为全市991名五保老人修建了43所福利院和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