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健全各类服务机构……1月15日,家住明溪县上坊村的五保老人梁应清开心地收下了乡政府送来的棉被和慰问金,御寒棉被给全县361名农村五保老人捎上了冬日的温暖。近年来,明溪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主线,逐步完善各类社会救助体系,筑起了城乡困难居民生活的“第二条保障线”。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改善困难群体生活。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人均每月160元提高到240元,共保障376户838人,去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89.2万元;农村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人数达到了1853户4337人,共发放低保金500.9万元。此外,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中低收入群众生活,去年发放物价上涨联运机制补助50.6812万元。
2011年度,农村医疗救助19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7万元;资助3964名救助对象参加新农合,支付参保金11.8万元。城市医疗共救助41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2万元;资助592名特殊对象缴纳个人参加城镇医疗保费1.7万元。救助65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金7万元、补助金2.3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看病难。
健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全县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个,床位数达450张,建成城东、紫岭等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瀚仙镇敬老院建设加快推进,今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
此外,社会散居的24名助养孤儿,每人每月可领生活补助金600元,每年每人还可领慈善助养金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