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困难群体的保护,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在构建社会救助体系的过程中不乏创新,不过,从我对一些地方的实际调查情况来看,由于其社会救助体系的基准点普遍低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因此,救助体系变成了基本的生存维持体系。
重庆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机制,在测算方法上,不仅考虑到救助对象的食品需求,也考虑到起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需求。这样的机制,保证了受助者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还有资金用于其他消费支出。
世界性的经验表明,如果城市居民的收入只能解决温饱问题,那么,城市的发展就不具有可持续性;只有当城市居民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其他消费时,城市才会欣欣向荣。所以,重庆市确立的社会救助机制,不仅仅是一个社会救助办法,同时也是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规则,是一种幸福救助体系。
换句话说,许多地方只考虑到救助对象的生存问题,而没有考虑到救助对象的发展问题;只考虑到救助对象的物质生活,而没有考虑救助对象的精神需求。这样的救助体系不是幸福救助体系,而是维持型的救助体系。
同样难能可贵的是,重庆市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缩小区域、城乡差距的必要性,为重庆市城乡统筹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庆市的这项改革,把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发展水平、价格变动联系在一起,从而敦促执政者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社会均衡发展,具有普遍推广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