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构筑全方位立体式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把政府的温暖及时送给了困难群众,今年一年我市用于救助城乡困难群众的专项资金已突破2800万元。
随着经济社会跨越式的发展,我市高度关注民生问题。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建成了以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济、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结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变化情况,将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1400元。
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36万元。全面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保障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全市共有五保对象2773人,集中供养率达61.12%,发放五保供养金842.9万元,全面加强福利院管理,五所福利院同时被河北省民政厅命名为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
城乡医疗救助扎实开展,今年我市还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559户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180余万元,筹资15万元,全额资助1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16名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且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人员发放救助金16万元。
专项救助和社会帮扶上投资了200万元对300户农村困难户危房进行维修改造。筹资27万元为低保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发放助学金。大力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划拨福彩专项资金13.9万元,为53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每人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或3000元。
另外,我市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救助的科学性,以确保救助资金的及时准确。建立相应的救助资金集中审批、拨付使用制度,在发放上实行封闭管理,由财政按需拨付民政部门,再由各镇乡发放给救助对象,做到管人、管事、管钱相统一,简化资金运行环节,缩短资金拨付时间。坚持一个口子向上申请,一个口子向下落实,实现了救助组织系统化。在救助审批上实行程序化,村、镇乡、市三级按申报、审核和公示的程序操作,并进行动态管理,从而有效防止了截留、挪用、贪污、挤占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