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机制,创新救助模式,2011年,全区今年共为3.5万多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近6500万元。
建立健全了“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大病救助、门诊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模式,社会救助资金严格实行“一折统”直接发放到户。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西峰区以创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市”活动为契机,坚持“三榜公示”和保障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制度,严把申请、公示、评议、审核、审批、发放“六个关口”,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年950元提高到10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