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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确定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2017-08-11 08:00:03 无忧保

  12月7日,尤溪县中仙乡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将池瑞云、池毓尧姐弟俩的10680元孤儿生活补助金发到他们手中。今年,尤溪县共有50名孤儿一次性共收到了41.14万元的生活补助金。

  尤溪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定今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资金除中央、省两级配套80%的补助外,尤溪县财政将承担20%,并将其列入了财政预算;其中,已获得低保的将扣除低保补助金部分。以池瑞云姐弟为例,他们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补助金为7200元,扣除每年1860元的低保金后,每人每年可拿到基本生活补助金5340元。

  为了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尤溪县组织人员对孤儿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孤儿身份进行严格把关,摸清孤儿数量,为生活补助金发放提供了准确的依据,并规范程序,将生活补助金直接拨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及福利机构集体账户等。同时,尤溪县完善孤儿的动态管理制度,将对在册孤儿进行系统的动态管理,对新增孤儿及时办理申请,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金。对在册孤儿身份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孤儿及时停止发放保障金。目前社会散居的35名孤儿、由尤溪县福利院和汤川敬老院集中供养的15名孤儿,基本都已领到了生活补助金。

标签:   社会救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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