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达拉特旗全面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各类零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确定城镇低保对象1325户、2551 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855.7万元,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20元;确定农村低保对象5075户、1137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99.1万元,保障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3360元提高到3600元;确定供养对象1088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884人,集中供养对象204人,发放供养金338.1万元,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10年每人6000元、3750元提高到6300、4000元。
二是继续加强各类专项救助工作,春节期间,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一次补贴18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补贴每人100元,五保户每人一次性补贴100元,城镇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补贴150元,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