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全力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了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该县统一低保登记、审批、变更等表册和低保评议会议记录,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低保档案,严格“双评联审”和三榜公示制度,严把低保评议关和乡镇入户审核关,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9元提高到230元,农村低保补差由每月65元提高到72元。县财政优先列支城乡低保配套资金,并设立城乡低保专户,前8个月发放低保金1303万元。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低保对象门诊医疗费由每年120元提高到360元,救助比例由30-40%提高到40-80%,个人年度救助总额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3万元,前8个月共救助城乡重大疾病患者66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67万元。进一步落实孤儿保障政策,通过摸底调查,全县共认定孤儿85名,并分别与所在乡镇签订了孤儿监护协议,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21.2万元。健全临时救助机制,严格临时救助对象的评选办法和程序,对今年评选出的第一批398户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2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