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调度会。各旗县市区民政局局长、低保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一是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迎接自治区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二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前期基础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性质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为供养对象享受到优质服务提供人力保障;
三是认真探索实践按标施保工作。乌兰察布市作为全区5个试点盟市之一,各旗县市区都要要制定好实施方案,10月初展开工作;
四是真正将仍然享受低保的五保、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和各地自行确定的保障人群清退出低保范围,享受各自的专项救助政策;五是按自治区要求,农村牧区低保的网上审批工作各地必须在11月份启动,五保对象和敬老院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必须在10月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