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民政局位于县城中心街,现有干部职工34名,内设1局1办1处,即民族宗教事务局、双拥办、婚姻登记处,下设2办3处1站1院,即黄龙县老龄办、黄龙县城乡低保办,瓦子街烈士陵园管理处、黄龙县殡葬管理处,黄龙县社会救助站,黄龙县中心敬老院。主要业务是: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户供养、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社会福利、婚姻和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陵园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立足不断做大做强民政事业和“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社会救助和双拥优抚政策落实,突出敬老院建设、社区建设、瓦子街烈士陵园建设重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2006年以来,县上和该局先后荣获大大小小荣誉40余项,其中2009年,该县被省政府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县”,被延安市评为“全市双拥模范县” 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被延安市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该局先后荣获“延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延安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延安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连续5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县局”,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评为先进党支部、目标考评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争资引项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在全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救灾救济、医疗救助、送温暖救济、五保户供养、优惠政策照顾等相配套的社会救助格局。“十一五”末,全县各项社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分别达到:城市低保310元/人.月,1650户3674人,月人均补差201元;农村低保1600元/年.人,2070户4959人,人均月补差55元;农村五保供养3200元/年.人。五年来,全县累计发放低保金4937.86万元;发放五保供养金337.2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351.2万元,救助患病群众1260人,全面实现了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应保尽保和应救尽救。在县财政收入不足千万元的情况下,多方筹资1770余万元建成一个在陕西敬老院中质量和规模一流的中心敬老院,在范家卓子、圪台、崾先三乡建设了3个区域性乡镇敬老院,总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设床位410个,彻底实现对全县五保对象全部集中供养目标。并通过创新机制妥善解决了管护人员、运转经费和入住人员医疗问题,工作走到省市前列,县中心敬老院2010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认真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专户管理制度,累计下拨救灾资金628万元,发放救灾衣物12000余件,重建灾民倒房400多间,加固危房窑110间孔,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的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了支援汶川地震等灾区活动,被市民政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
认真落实“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委会组织法》等,历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性成功率始终保持100%、村务公开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投资353.4万元彻底解决了城东、城西社区的办公场所,完成了县社区服务中心和瓦子街镇社区服务站建设;投资375.7万元启动实施完成41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狠抓社区“育民、为民、惠民、帮民、便民、乐民、美民”工程,石堡镇城西社区先后被评为“省充分就业社区”、“延安市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满意化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并顺利实现了在线实时登记,婚姻登记处2009年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成立了黄龙县双拥办,做到编制、人员、场所、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机制,使各级各部门真正将双拥工作做到“五个纳入”,确保了双拥工作广泛深入、健康开展。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和现役军人家庭的优待金标准,做到按期足额兑现,并及时将新入伍的现役军人家庭纳入低保,确保了他们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其入伍受到影响;有效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并通过在各种政策都对优抚对象倾斜,使各类优抚对象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成为全市唯一无退伍军人上访县。2006年,被市双拥办评为“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累计投资90余万元多次对瓦子街烈士陵园进行综合开发,使陵园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延安市“创佳评差”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等,2009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当年争取国家发改委拨款410万元进行了全面维修,并新修牌楼一座,谱写了陵园建设新篇章。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工作较快发展。
积极组织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孤残儿童康复项目,共完成手术20例,免除手术费30万元。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5人,支出费用6.532万元。认真搞好了90周岁以上老人政府津贴发放、《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办理和节日走访慰问特困老人工作;坚持组织好了“老年节”和“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有2人被评为“陕西省敬老之星”。除此,积极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县老龄办被评为“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采取增加投注机、上街设点、广泛宣传等办法促使福利彩票销量逐年攀升。五年来,累计销售彩票1000万元。其中2009、2010年分别完成市局下达销售任务的153.5%和127%。民族宗教健康发展,通过依法规范各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和清真食品和生产经营、指导无量山莲云寺实施完成山门建设和整体规划、多次组织开展民族宗政策法规政策培训、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确保多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违法宗教和破坏民族团结现象,确保了宗教和顺,民族团结。2006年以来,县民宗局先后被延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评为“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宣传贯彻《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管理经营条例》先进单位”。积极实施了全县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的数据库搜集、整理、建档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勘界联建任务和县新行政区划图的印制、地名设标等工作。
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从机制、阵地和服务三个环节全面开展了乡镇民政工作站建设。经过努力,全县10个乡镇全部建立民政工作站,副科建制,人员编制30名,每个民政工作站都达到了3间办公用房、1间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标准,并全部配备电脑和摩托。组织大力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工作站”、“面对面三公开”活动和“五星级工作站”创建活动,使乡镇民政工作站成为民政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窗口和阵地;依托县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彻底解决了局机关、老龄办等下属单位的办公场所和会议用房问题,并对大部分办公设施进行了新配,使办公条件达到了全县一流;实施完成了民政局域网建设;在全县范围普遍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一口清”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民政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除此,民间组织管理日趋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向劳动保障部门的移交;民政事业费管理更加规范;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民政信访、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政协提案办理、包村工作等均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 除此,民间组织管理日趋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向劳动保障部门的移交;民政事业费管理更加规范;依法行政、综合治理、民政信访、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政协提案办理、包村工作等均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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