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含山县民政局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城镇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突出重点的原则,准确核定分类救助水平,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自今年1月份开始,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400元,保障覆盖面由3.97%提高到4.77%,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475.3万元。全县共有五保对象3359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保障标准分别由原先的每人每年1200元、2500元提高到1400元、3200元,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及生活和价格补贴366.02万元。
同时,该县还出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资助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对生病住院的特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截至6月底,资助22386人参合参保,支付资金81.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33人,支付资金187.69万元;共支付经费268.89万元。扩大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扩大到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救助不设病种限制,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农村五保户的救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乡低保对象提高5个百分点,敬老院院民按70%的比例救助。实施二次救助,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家庭困难的再给予1000-4000元的救助。简化程序,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出院、结算、救助“三同时”。
此外,该县今年还投入100万元新建和改建2所敬老院,增加床位120张,建成后全县集中供养率将达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