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加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结合点,加大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为此,我们要抢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机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民生改善保障工程总投资160亿元,着力促进就业,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切实为民办实事,使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全民创业工程,设立创业基金,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加强创业意识教育,提供小额贷款,建设农民创业园,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每年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以上,实现零就业家庭3个月内动态消零。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实施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务站等项目,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力争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
——人才队伍。坚持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边远地区人才支持计划,统筹推进党政、专业技术、企业和城市经营管理、高技能、社会工作者、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人力资源支撑体系。紧密结合特色优势产业和工业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多渠道引进急缺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人才总数19.7万人,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良性互促机制。加强人才管理,推行公开选拔、招考和竞争上岗制度,构建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创业活力。
——社会保障。争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达到98%、95%。以农民工、个体私营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在校学生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2万人、9万人、13万人、5万人和5万人。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农村五保家园建设,五保集中供养率40%以上。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相统一的信息平台,医疗救助比例15%以上;建成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个以上、市县级救助管理站5个、市县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院)10个,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出发,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每年着力为群众办理实事10件以上。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务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增加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实际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和13%。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增廉租房15748套,到2012年底实物配租率80%以上,2015年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新建限价商品房2200套、公共租赁房3823套、经济适用房4791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08万平方米;新建农村教师周转房6000套、卫生院职工周转房1160套,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规模,采取政府补助和农民自建相结合,改造农村危房11万户,农村居民人均住房21平方米。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实施巾帼创业工程,争取落实小额贷款5亿元以上,扶持3.3万名妇女创业就业;实施留守妇女阳光家园、母亲安居房、母亲水窖等工程,解决妇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春蕾计划”等救助贫困女童活动,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363个;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建立市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维权站。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实施市级青少年活动中心、6个县级青少年宫、15个城镇农村青年中心等项目,城市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覆盖率60%以上;建设希望小学、希望网校及梦想教室,救助贫困中小学生、大学生1万名。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成特殊教育学校5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85%以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市县级老年公寓、护理院11所、乡镇敬老院66所、乡镇和村级老年人活动中心(站)1937个,增强服务功能;以11.27万7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依托社区建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虚拟敬老院”,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产业,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