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笔者从民政局获悉,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今年1至7月,全县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47万元,全额支助了城乡低保对象参合参保,并实现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免费就医;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万元。同时规范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农村低保对象已稳定在3万人,城市低保对象1万人左右,城乡低保对象的月人均补差标准分别达到了168元和65元。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逐步规范,农村五保对象的各项待遇得到很好落实,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月人均供养标准分别达到了300元和150元。
若发生灾情,民政部门做到了第一时间奔赴灾区,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拨付救灾款物,确保了全县受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目前117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正在顺利实施当中,11月底前能全部完成。全县234名孤儿救助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