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以前办个低保得两三个月,可我的20多天就办下来了,而且那个给我办事的闺女态度可好啦,哪儿不明白就一遍一遍地给你讲,让咱老百姓的心里热乎!”西安区仙城小区居民陈洪霞拿着刚刚办完的低保手续动情地说。
这是辽源社会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公正、便利服务的一个场景。正是这些建在龙山和西安两个区里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让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辽源市本级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万户,共计5.9万人。为此,辽源市把保障和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的生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惠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扶弱助困、为民解难,把好事办好。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辽源就明确提出,通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医疗救助比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对社会困难群体开展及时救助等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并把发展救助事业纳入80项惠民实事行动计划,除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外,还把落户城镇、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连续13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7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4次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
着眼于实现社会救助阳光透明,辽源结合省里对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要求,建立了“两级管理、三级联审、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为了确保这个工作模式得到有效实施,辽源创新举措,在龙山和西安两个区分别建立了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专门设立了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大厅,一次性将城乡困难群众的申请审批工作全部纳入大厅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改变了以往存在的办理低保受理申请、入户核查、审批等工作时间模糊不清、分工不明确和受理救助申请随意性较大的现象,形成了“阳光透明”的城乡社会救助模式。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到大厅来申请,受理申请后,社区、街道、民政局三家联合到申请群众家走访审查,然后坐在一起审批评议,确定低保对象及结算救助数额。并明确规定,辽源市区内凡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在救助提出申请后,30天内可以拿到低保金。同时,辽源还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临时救助工作和低收入家庭认定等申请审批工作也纳入社会救助大厅,从而使救助大厅的服务对象不仅有城乡低保对象,还包括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群体,基本满足了社会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
为了让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得到更多救助,辽源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提高低保补助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富民工程的若干意见》,城乡低保不低于城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25%的要求,辽源已经先后两次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住院救助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50%,住院救助封顶线从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1万元。目前,辽源已将7000余万元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