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系统根据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制度创新,积极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以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供热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配套,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目前,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部分近郊区农村低保标准已经接近城市标准;提高了低保分类救助标准,提高了散居孤儿和“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扩大了特困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再次规范了临时求助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由农村集体负担改为公共财政保障,建立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去年累计向近20万城市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7500多万元;提高了城市低保家庭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增加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年终一次性补贴。去年年底,共为28.4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2.07亿元。
民政系统还建立了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依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平台,实现医疗救助统一经办管理和即时结算。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又积极协调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就提高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和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去年,政府全额资助保险金、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资金共计8000多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