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5月4日当天,14~28周岁的青年放假半天。据小编了解,到今年此《办法》已经实施了五个年头,在乌市不少青年都没能享受到这半天假的“福利”。
新疆大学研究生叶紫繁表示,并不知道还有放假一说,全班同学都是适龄青年,节日当天,大家都在正常上课。
而在互联网上,不少网友称虽然知道有这项规定,但是也没有享受到这半天假的“福利”。有的网友说,在这一天虽然没有休假,但是单位组织了各种活动庆祝,过的也不错。
如何给员工安排这“半天假”是让某些单位头疼的事情。“我们企业符合放假条件的适龄青年占了员工的一大半,如果放假势必影响餐厅的正常运作。”首府一家餐饮企业的管理人员表示,应该说,在5月4日这天很多企业都不会给适龄员工放假的。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俊安说,五四青年节、三八妇女节等是一个倡导性节日,并不像国家法定节假日那样具有约束力,假如青年朋友没有放假的话,也应该保持良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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