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拟投入资金约4.0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约1.45亿元,县(区)财政承担约2.59亿元,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机构养老设施建设。到2016年,将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成上规模、上档次,集颐养、休闲娱乐、医疗保健与临终关怀为一体的省一级以上示范性福利性养老服务场所。各县(区)新建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养老床位达到300张以上的社会养老服务场所。
这是小编从昨日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的。这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等。
全市43万老年人仅有养老床位3587张
在今年的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和《关于我市建设老年公寓的议案》合并为《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目前,全市城乡养老床位总数为3587张,不到老年人口的1%,远低于全国1.6%的平均水平,与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的目标要求相比差距很大!”市民政局局长陈伟良在分析我市养老机构的现状时说。
据了解,我市已进入老年人口快速增长阶段,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43万人,占总人口的11.3%。
“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47万人,占总人口的11.5%,人口高龄化、空巢化趋势也日益突出,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陈伟良不无担忧地说,“但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弱、养老机构短缺失衡,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
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9073’的总体目标:即90%的老年人通过居家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我市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距国务院提出的目标尚有不小的差距。
各县(区)均新建一所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场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6年,惠州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上规模、上档次,集颐养、休闲娱乐、医疗保健与临终关怀为一体的省一级以上示范性福利性养老服务场所;各县(区)高起点、高标准新建一所养老床位规模300张以上,高、中、低档服务层次并存,满足不同类别和层次的老年人多方面服务需求的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场所。
为确保养老服务场所建设所需经费,我市将加大市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对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每个县(区)新建的社会养老服务场所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各县(区)也将加大财政及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一所新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任务。
据了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按照省一级示范性护理、康复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建设,总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建设床位规模为800张,匡算投资1.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动工建设,2014年完工投入使用;二期工程计划于2015年底建成。
为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我市将在依法落实现有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2012年底出台《惠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建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和运营政府补贴制度。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对每个新增床位实行再补贴。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我市养老床位数量逐年增加,满足不同养老服务需求。
此外,我市还将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体制改革。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将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建立福利机构院长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多渠道多形式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制约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一是政府扶持力度不足,养老服务事业缺乏发展规划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机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比较缓慢;四是养老机构设施简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较低;五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群众的老龄化意识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责任意识较为薄弱。
就如何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仕其提出:一是认识要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惠州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切身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措施要有力。要准确定位,努力满足各个阶层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坚持长远规划、短期安排,分阶段推进实施;大胆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三是责任要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根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青分析认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最大年纪的是60岁左右。入住老年人养老场所的老年人年龄一般在65至70岁左右。因此,我市老年人入住老年人养老服务场所的高峰期应在5至7年后。现在开始谋划建设老年人养老服务场所正好赶上首个高峰期,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然会带动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青、朱挺青、李选民、邓木林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叶泽雄等建议,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幸福惠州、“三宜”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养老服务场所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养老经济;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坚持公办与民助相结合,内资与外资相结合,福利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养老服务场所在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坚持“阳光、健康、幸福”的主旋律、主基调,选址要合理,标准要适当提高,设备要配套,服务要完善,管理要规范;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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