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一是制定出台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全市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70元和238元,同比增长15.6%和16.6%。
二是在全市开展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研,起草了《重庆市关爱空巢老人行动实施方案》,正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全市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600元。
四是福利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内一流标准打造的市儿童爱心庄园建成投入使用,首期入园孤儿503人,标志着我市儿童福利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主体一期工程相继封顶,全面完成了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120所乡镇敬老院、53个社区托老所的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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